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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龙西中学高中会考奖惩条例(试行)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884时间:2012-03-19

 

为适应我校今后力争升入省二级达标高中的需求,切实抓好高中教育教学,充分调动高中教师教学积极性,提升我校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条例。
凡高中各科教师所任教学科会考成绩的合格率、信息技术的优良率达到下列标准,按相应等级给予奖励;但若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即高中各科教师所任教学科会考成绩的合格率达到96%及以上、信息技术的优良率达到75%及以上),则本学年负责该科学业基础会考的任课教师在该学年的年度考核中相应的得分项目(即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成绩情况)中进行扣分,具体规定如下:
备注 (科任教师以其所任教所有班级报名参加会考总的学生数为单位计算及格率和优良率,外校寄入本校不列入计算).
一、奖励规定:
(1)    学业基础会考的合格率(信息技术学科除外)
a、达100%奖给该科任教师500元。
b、达98%以上(含98%),奖给该科任教师400元。
c、达97%以上(含97%),奖给该科任教师300元。
d、达96%以上(含96%),奖给该科任教师200元。
( 2 ) 信息技术优良率
a、达95%以上(含95%),奖给该科任教师400元,95%之后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10元。
b、达85%以上(含85%),奖给该科任教师300元,85%之后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10元。
c、达75%以上(含75%),奖给该科任教师200元,75%之后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奖10元。
( 3 )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实行会考改革后,会考由学校命题考试,这三科合格率要达到100%,则科任教师奖金200元。
二、扣分规定:
( 1 ) 学业基础会考的合格率(信息技术学科除外)
凡本学年负责该科学业基础会考的任课教师若其所任教的班级总体合格率低于96%,则该任课老师在该学年的年度考核中相应的得分项目(即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成绩情况)中进行扣分,即先根据已有的{福清龙西中学教师职务考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的第七项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分(即通过学年中的重大考试的教学质量评比来量化同年段同学科本学年成绩总评),然后再在其已有得分基础上凡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再扣0.2分,从而得到该项的最后得分。
( 2 ) 信息技术优良率
凡本学年负责信息技术学业基础会考的任课教师若其所任教的班级总体优良率低于75%,则该任课老师在该学年的年度考核中相应的得分项目(即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成绩情况)中进行扣分,即先根据已有的{福清龙西中学教师职务考评评价标准实施细则}的第七项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分(即通过学年中的重大考试的教学质量评比来量化同年段同学科本学年成绩总评),然后再在其已有得分基础上凡每减少一个百分点再扣0.2分,从而得到该项的最后得分。
四、本条例解释权归校行政组。
 
                                                福清龙西中学
                                                2011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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