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征集与评选的通知(榕教体[2012] 82号)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921时间:2012-10-19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体[2012] 82号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征集与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学校: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征集与评选的通知》(闽教办体【2012】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从事健康教育和生物教学的教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
附:闽教办体【2012】27号
福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九日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办体〔2012〕27号
关于开展中小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征集与评选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办公室,福州第一中学、福州实验小学:
根据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开展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征集与评选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12]32号)的要求,为更好总结推广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的课堂教学经验和教学模式,促进学校健康教育的落实,决定于10月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征集与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中小学校从事健康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教学活动要求
1.教学内容范围:与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有关的教学内容。可参考《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中“健康行为与生活方式”、“疾病预防”领域内容。
2.本次征集的教学活动是指一节教学课或一节教学课的一个环节。每个教学活动时间控制在20-40分钟。
3.教学活动要符合中小学各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符合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精神,较好的反映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学习的师生互动过程,有助于学生理解和掌握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知识和技能。教学语言准确、规范,能激发学生兴趣,增强互动。
4.教学活动应使用DV数码摄像机或较好的数字摄像机拍摄,要求图像、声音清晰,刻录成DVD光盘。教学活动方案书稿要用A4纸单面打印,与DVD光盘一并报送。教学活动方案要操作步骤清晰,对所用教学资料和教学用具(如卡片等)要有详实说明。
5.教学活动必须是参赛教师原创作品。
三、活动组织和报送要求
1.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本地学校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教育教学活动征集评选工作,并于2012年10月25日前报送经过评选的2个(省属中小学报送1个)水、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教育优质教学活动实录DVD光盘及其方案(方案模板见附件)。
2.活动DVD光盘及其方案邮寄地址: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联系人:余土水;联系电话:0591-87091233,13600899266;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并将电子版发送至fjtwyc_ws@163.com。
四、评选办法
我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地报送的教学活动进行初评,评选出我省优质教学活动及其方案,汇总报送至教育部参加全国的评审,获奖教师将获得教育部颁发的奖项证书。
附件: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教学活动方案建议模板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年9月24日印发
附件:
学校水、环境卫生与个人卫生教育教学活动方案建议模板
参赛活动标题:
指导思想与理论基础(包括设计思想、思路和设计思路的理论基础):
教学活动背景分析(包括学生的情况分析、教学方式和教学手段说明等):
教学活动目标:
描述本活动最适合的教学对象年龄以及参加者数量:
教学活动材料清单(如纸张、图画材料、卡片等):
教学活动步骤(包括教学活动注意事项):
教学小结(教学活动结束时,教师对活动的总结和活动意义的提升):
对其他使用该活动教师的建议(如是否考虑学生数量、男女比例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