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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配备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1006时间:2013-08-11

 

融教[2013]293号  
 
各公立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
遵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配备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13]36号)的精神,针对我市部分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配备仍与省颁标准存在差距问题,为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的国家检查,经研究,决定组织机关干部、部分学校领导、教师分组到各校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自查,限时整改。本次检查,事关国检,各校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校长要亲自挂帅,负全责。学校应按相关附件的内容,认真做好自查工作,配备标准详见福清教育网(http://www.fqedu.gov.cn/html/category/jyz/
sysgl/),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不得走过场。相关附表按要求填写,统一用A4打印,加盖公章,由下校检查组的同志负责收回。相关附表中的数据应填入规定的EXCEL表格——中、小学装备统计表(数据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发送至邮箱:fqjyz5210479@163.com,以便我局汇总统计。
二、加强落实,抓紧采购。我局已于2010年下发“融教[2010]315号”,要求学校通过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8月5日晚我局召开专题局务会议,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存在学校间“差异系数”偏高问题,进行研究,与会同志同意,由学校自行采购缺额部分。各校应抓紧时间采购,小于15万元的采购额,采用询价采购、校内简易招投标的方式进行。理化生体音美缺额的采购单价,以2012年我局组织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价为最高限价。各校务必在国检前保证所有采购货物入库、上架,落实到位,确保国检不出问题,否则追究责任,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采购资金拼盘,仍按1:1比例筹集。
三、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学校要以我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功能室管理、规范实验教学工作的意见》(融教[2012]414号)为指导,加强实验室(功能室)的建设、管理、使用的工作,提高使用率,优化实验教学。
四、检查时间安排:
各检查组8月9日—13日下校检查。8月14日集中教育局六楼会议室汇报。
 
附:1、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配备工作下校检查人员安排表
2、对照检查表一至十
 
福清市教育局
201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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