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清市第二届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融教[2013]149号)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1030时间:2013-05-06
融教[2013]149号
各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全市建设一支业务精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福清市“名师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各中小学教师中,开展福清市第二届名师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福清市第二届名师评选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我市教育拔尖队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有效有序的培育选拔、组织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为保障,全方位加大对我市教育队伍的建设力度,逐步在我市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潜心钻研教学,致力教育改革,能够引领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高尚职业道德的名师队伍,进而激励推动全市教师以良好师德师风,投身教育事业,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我市建设海峡西岸现代化中等港口工业城市服务。
二、评选对象与条件
我市中小学、幼教、职专在编在岗教师,可参加福清市第二届名师评选。
(一)名师的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名师工作,男教师年龄在55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50岁以下。
4、任教时间达6年以上。
5、中学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中级教师任职资格,职业学校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讲师任职资格,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
(二)业绩方面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近6年来曾获福清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委、市政府表彰。
2、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独特的教学方法,曾多次参加教研片或福清市级(含市级)以上公开课、示范课、录像课。
3、能坚持在教学一线,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承担过省(市)级以上重点课题研究工作,并获得成果。
4、能独立撰写论文或教学经验总结,成果在福清市级(含市级)以上教育或业务主管部门举行的评比活动中获奖,或在CN刊物上发表。
5、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参加并通过了计算机NIT或国家承认的其他计算机考试(属免试对象除外)。
6、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评价。
三、评选程序及办法
福清市第二届名师评选,按照申报参评、资格认定、专家测评、论文答辩、社会公示和审定命名的程序,分步进行。每学科报满3人以上开评,其中中学分高中和初中学科,申报时必须注明。
(一)申报参评(2013年5月15日前)。采取教师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推荐相结合办法,各学校制定评选计划,根据名师评选条件做好教师个人申报和单位组织推荐参评工作。各学校将申报对象的材料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组织全体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进行测评,对测评满意率在80%以上的参评对象进行推荐,并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限定1500字以内)汇总统一上报教育局人事科。
(二)资格认定(2013年5月17日前)。“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认定。对通过资格认定的侯选人,教育局将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届以及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
(三)专家测评(2013年5月27日前)。邀请省内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在听取参评教师的常态课、公开课、教研讲座基础上,对参评教师进行业务能力评价
(四)论文答辩(2013年5月27日前)。组织通过资格认定的参评教师进行论文答辩。
(五)社会公示(2013年6月上旬)。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审意见和群众测评情况,并经对本人业务和师德情况综合考核后,确定为名师初步人选,在媒体上予以公示7天。
(六)审定命名(2013年6月中旬)。由福清市“名师工程”领导小组研究确认第二届名师人选并授予福清市名师荣誉称号,享受相应的待遇。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要充分认识福清市第二届名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性,把抓好名师申报评选工作作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全市教育质量、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对名师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结合本学校的实际,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2、积极参与,注重实效。要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评,通过名师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工参与评选的积极性,成为学习先进、激励后进、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过程。
3、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要严格按照《福清市“名师工程”实施意见(试行)》中评选原则条件和程序,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不搞照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那些教学方法先进、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同行、学生及家长中有较高评价的教师推荐上来。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并取消评选资格。要注意听取各方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附件:1、《福清市名师评选申报表》
2、《福清市名师年度履职考核量化标准》
3、《福清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福 清 市 教 育 局
2013年4月27日
抄送:福州市委教育工委、福州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编办、
市人事局、财政局、教师进修学校、市领导张文胜、叶友琛、
朱育平、陈恒东、吴敏存档
附件1
福清市名师评选申报表
说 明: 1、“年度考核等级”、“获奖情况”、“开设讲座”、“开设公开课”、“任教成绩情况”、“论文情况”、“培训情况”各栏,均要求填写近三年情况。 2、因表格限制,所填内容超出可另附。
附件2:
福清市名师年度履职考核量化标准
姓 名: 年 月 日
附件3:
福清市“名师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深化科教兴市战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市建设一支业务精良、爱岗敬业、师德高尚的教师队伍,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福清市“名师工程”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制定福清市 “名师工程”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名师工程”,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我市教育拔尖队伍、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建立健全有效有序的培育选拔、组织管理、考核激励机制为保障,全方位加大对我市教育队伍的建设力度,逐步在我市建立一支规模适当,素质优良,潜心钻研教学,致力教育改革,能够引领我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具有良好敬业精神和高尚职业道德的名师队伍,进而激励推动全市教师以良好师德师风,投身教育事业,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更好地为我市打造省会中心南翼强市服务。
二、工作要求
(一)明确名师工作义务与责任。
1、每学年在我市范围内承担不少于两节的公开教学课。
2、每学年在我市范围内承担不少于两场的专题讲座或业务培训。
3、带头参加福州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每学年撰写1—2篇有质量的论文,或在正式刊物上发表,或在福州市级(含福州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或课题组举办的论文、案例等评比中获一、二等奖。
4、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3人,指导每位学员上不少于两节的研讨课、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上传每学期所任学科每篇课文教案和期中期末模拟试卷;定期在名师工作室网站“名师在线”等栏目对一线教师进行教学指导或问题解答。
5、根据上级指定参加送教、支教活动或在教学研讨活动中进行公开教学。
6、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
7、参加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8、完成教育局、进修校交给的其他有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二)建立名师跟踪培养制度。
1、各中小学根据“名师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具体教师校本研训计划,创设骨干教师脱颖而出的成长平台。
2、进修校专门制定名师培养、培训计划。通过实施计划使更多的学科带头人成为名师。
3、挂靠福州市“名师工作室”拜师学习,互联互动。
4、每学年安排一次外出学习,集体外出学习与个人外出学习相结合。
5、每学年邀请一位专家作专题培训引领,创造条件建立长期拜师学习制度。
(三)建立名师工作机制。
1、成立“名师工作室”,作为团队建设和专业引领的平台。实行名师领衔工作室报批,“领衔名师工作室”运行时间以6年为一个周期。申报条件:
(1)、新评上名师申请成立个人“领衔工作室”,需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工作室(设在领衔名师所在校)专用办公场所。
②有工作室章程。
③有具备参评名师条件的教师3个以上(其中农村教师需占50%)经提名审批作为工作室成员。
④有正式协议3个以上教师(其中农村边远地区教师需占50%)结为师徒关系。
⑤有能力执行《名师工作室章程》,并能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已评上名师申请成立个人“领衔工作室”,需具备以下条件:
已评上名师届满时第一次申请报批条件为3年来:
①能按《名师工作室章程》要求开展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CN刊物公开发表3篇教育类学科类论文。
③主持完成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个。
④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
已评上名师届满时第二次申请成立“领衔名师工作室”,申请报批条件均为6年来:
①能按《名师工作室章程》要求开展工作,并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②CN刊物公开发表6篇教育类学科类论文(其中1篇发表在核心刊物上)。③主持完成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1个或省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个。
④个人或工作室成员合作由正规出版社(BN)出版1本20万字以上教育教学研究专著。
⑥高级职称或特级教师。
2、制定《名师工作室章程》。按章程要求有序开展工作,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名师工作室章程
“名师工作室”面向全市中小学、幼教、职专,服务全市教育教学改革,以网络为主要载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推广经验,改变教师学习方式,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形成人人皆知、人人皆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工作室”建设目标,实现教师教育跨越式发展。为加强管理,使“名师工作室”更好地发挥示范、指导、辐射作用,特制定以下章程。
第一条 工作目标
1、“名师工作室”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以网络化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教师教与学,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开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当人民满意的教师"活动中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激励全市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现我市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的目标。
第二条 工作任务
2、研究探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改革趋势和前沿动态,参与指导课程改革,发挥本学科“专业引领”作用。
3、研究探讨课堂教学、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探索实施课堂教学优质化的途径和方法。不断创新教科研思维和方法,提高创新研究和提炼能力,善于发现教育教学微观问题,敢于承担教科研实验课题,发挥教科研领域领头羊作用。
4、研究中考、高考改革动向,指导毕业班复习工作,开辟“名师工作室”网站,以教育信息化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5、研究探讨骨干教师成长规律,带领青年优秀教师积极参加教育科研,不断充实和提高青年优秀教师的教育理论水平和教育科研水平,造就具有学科研究特色的骨干教师队伍。
6、领衔名师对本“工作室”成员要进行重点培养,制定每位成员成长的三年规划,促使每位成员尽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形成独立的教学风格。
7、积极承担教师培养培训任务,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提出建议、规划和实施方案。
第三条 组成人员
8、“领衔名师工作室”以名师领衔,根据参评名师条件选配3至5个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作为成员,成员人选由名师提出经审批后发文确认。
第四条 日常活动
9、“领衔名师工作室”学年初制定月工作书面计划,并分别上报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和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中小幼教研室,各“领衔名师工作室”应按学年初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学年末对全学年工作进行书面总结并分别上报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和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处、中小幼教研室。
lO、根据年初计划开展活动,总结、推广研究成果;定期举行“领衔名师工作室”成员工作例会。
11、“名师工作室”运行期间,每个“领衔名师工作室”主持2个福州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在福州市级以上刊物至少发表论文10篇,开设市、片以上公开课至少20节。每个学期,“名师”本人要开l节市、片以上公开课、作市、片以上教师培训讲座或组织市、片以上论坛1次。每周安排1个单位时间在“名师工作室”网站接受全市教师在线访问和咨询。
12、开展“名师带徒”活动,每位名师每学年带教不少于3人,指导每位学员上不少于两节的研讨课、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设计、案例及教学总结或论文。上传所任学科每篇教案、期中期末模拟试卷,定期在名师工作室网站“名师在线”平台对一线教师进行教学指导或问题解答。
13、根据上级指定参加送教、支教活动或在教学研讨活动中进行公开教学。
14、指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级各类的竞赛活动。
15、参加对外的学术交流活动。
16、完成教育局、进修校交给的其他有关业务指导或培训任务。
第五条 组织管理
17、“领衔名师工作室”在福清市教育局领导下,在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管理下,在相关学校的密切配合下,依据本章程及年初工作计划,开展好各项活动。
18、福清市教育局提供“领衔名师工作室”专项经费补助,并会同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年终对“领衔名师工作室”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19、“领衔名师工作室”所在学校应大力支持此项工作,提供专门办公地点。“工作室”成员所在学校要为选送参与“工作室”的教师提供各方面的便利和经费支持。
第六条 其他
20、“领衔名师工作室”应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教研水平,努力创造教学、教科研水平高、管理水平优、工作效益好的一流工作室,提升其成员综合素质,努力为我市中小学教科研工作做出开拓性和示范性的贡献。
21、“领衔名师工作室”成员要以对我市教研、教科研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根据工作计划和分工,按时完成各自的教学教研、教科研工作。
22、“领衔名师名师工作室”可根据成员的实际工作情况,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成员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表彰。
23、本章程自宣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3、建立工作室网站,开设“名师在线”栏目。每学科开辟独立网页,合成名师网络资源,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以网络化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上送名师的个人教案、教研成果等资源,帮助教师教与学,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推动我市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
(四)建立名师管理与考核机制。
1、成立名师日常工作管理小组。具体协调落实“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负责推动落实名师的跟踪、培养、使用、考核和落实名师待遇等工作,负责做好“名师工作室”、“名师在线栏目”、“名师个人博客”等网络资源的建立和管理工作。
2、建立名师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对名师实行滚动管理,届满可参加下一轮评选。
3、建立名师日常管理建档制度。对名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年度考核、奖惩情况、业务进修、项目完成情况和取得的业绩情况等材料由本人和所在单位及时报送归档,业绩档案由教育局人事科保管。
4、建立工作室工作和名师年度履职考核制度。名师在年度履职考核中,未按规定履行义务与责任,当年履职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作为名师的,经核实后取消名师称号和各项待遇。
5、建立名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遇名师工作调动、职务调整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实施“名师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校也要积极协助做好名师重大事项的了解、报告工作。
6、建立名师宣传报道制度。通过新闻媒体开设宣传名师栏目广泛宣传他们的事迹,在全社会营造“教师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名师工作保障机制。
1、由教育局进修校每年拨出“领衔名师工作室”活动专项经费3万元(含市政府财政拨补给“名师奖励金”),根据工作室开展活动情况(含CN刊物发表论文或地市级行政业务部门举办竞赛获奖奖励)实报实销,每学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 1万元作为申报教育教学课题立项科研或出版教育教学专著基金,待课题结题或专著出版后一次性拨付。
2、名师在任期内若遇职称晋级,可在本校核定的岗位数内实行免竞聘。
3、名师因申报教育教学课题立项科研或出版(BN)教育教学专著需要,申请资金扶持时,由教育局进修校另予以50%补助。(指已取得正式出版刊号的)。
4、中共福清市委、市政府颁授“福清名师工作室”牌匾、“名师”荣誉称号。教育工委、教育局进修校联合授予“领衔名师工作室”牌匾。
5、为名师专业成长创造良好条件。依托北京师范大学开展高端培训,定向安排脱产师从全国名优教师跟班跟岗学习,优先安排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业务进修或培训,分期分批安排外出交流学习和考察。
6、每年组织名师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每届组织一次名师省内短期学术休假。
7、连续三届获评“名师”称号,且第三届年度履职考核成绩达标的教师,按每人每年原奖励基金提高2000元发给,并适当安排外出考察学习。
三、实施办法
(一)根据“名师工程”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按届开展名师评选工作。
(二)举行名师命名大会。
(三)成立名师工作室。
1、成立名师工作室
成立“领衔名师工作室”,管好用好名师资源。
2、制定“名师工作室章程”,规范有序开展工作室工作。
3、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
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设立“名师在线”和名师个人博客等平台,每学科开辟独立的“领衔名师工作室”网页,合成名师网络资源,在信息化环境下开展活动,以网络化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上送名师的个人教案、教研成果等资源,帮助教师教与学,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示范、指导、辐射作用,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书育人水平,推动我市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
福清名师工作室网址:www.fqmsgzs.com福清名师工作室
四、工作管理
1、名师日常工作管理小组。
进修校各学科教研员作为业务管理服务者,以服务为主,配合教育局相关科室,共同做好本学科“领衔名师工作室”日常工作管理与考核,并发挥业务资源优势做好工作室活动的牵头协调工作。进修校把教研员管理服务工作情况列入校内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并把考核情况上报教育局。
管理小组名单:
组 长:林若星(中共福清市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倪时清(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副 组 长:林 梅(福清市教育局人事科长)
林春华(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成 员: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进修校各学科教研员和领衔名师
网络技术员:林忠民(福清市教师进修学校)
2、工作室工作和名师年度履职考核。
考核结果以量化表体现。名师在年度履职考核中,未按规定履行义务与责任,当年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由于其他原因不宜作为名师的,经核实后取消名师称号和各项待遇。名师年度履职考核量化标准:
姓 名: 年 月 日
五、宣传工作
通过舆论宣传弘扬优良师德,激励教师专业成长,壮大名师队伍。由市级媒体及教育网络资源,宣传名师成长事迹,跟踪报道名师工作业绩,构建有利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发挥名师引领作用,提高广大教师施教水平,增强质量意识,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1、报纸专版登载名师的个人形象与主要事迹。
2、电视专访报道部分名师成长过程和工作业绩。
3、召开命名大会,扩大名师影响,鼓励全市教师爱岗敬业,争优创先。
4、在教育局、进修校网站建立“名师风采”专栏,报道名师工作情况。
5、教育工委、教育局召开“名师”成长事迹报告会(与命名大会结合),现场录像制成光盘下发各校播放学习。
五、由教育工委、教育局组织人事部门选定部分名师组成“师德师风建设”宣讲团,宣扬优良师德师风,以教研片为单位,各校负责选派教师代表参加大会,会务由教研片承办。
中共福清市委教育工委
福 清 市 教 育 局
201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