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1248时间:2013-04-03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稳步推进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做好实现中小学教师现职称(职务)向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平稳过渡和有关政策的有效衔接,根据《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办法》的通知及有关规定,现将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过渡范围
凡在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中小学教师系列的在编人员,都要按试点规定和要求进行过渡。
二、主要内容
(一)按照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与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以及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职称(职务)体系,统一办理过渡手续。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与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对应关系是: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在小学中聘任的中学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二)现已聘用为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务的,按聘用的专业技术职务分别过渡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三)对于已经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没有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员,原则上资格予以保留,待相应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按规定程序参加竞聘上岗。
三、工作程序
(一)学校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并由学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填写《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附表)。
(二)个人申报。教师本人对学校填写的《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名。
(三)学校公示。申报学校对过渡人员提交的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聘任书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过渡人员所在学校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时间按排
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学校要集中精力、积极行动,确保人员过渡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4月10日:
上午:幼儿园
下午(中学):龙江 姚世雄 北亭 里美 柏仙 元樵 西亭
城头 五龙 城兴 新楼 滨江 龙田 林厝 江镜 南宵
4月11日:
上午(小学):前林 江镜 临江 港头 占阳 上迳 东张 镜洋
一都 龙田 高山 六一 三山 海瑶 虎邱 东瀚
硋灶 占泽 高岭 渔溪 音西 附小
下午(小学):玉塘 龙江 宏路 石竹 实小城小 崇文 玉屏
瑞亭 北亭 海口 岑兜 城头 南岭 特校 滨江
融西 少体校
4月12日:
上午(中学):高山 江阴 良镇 一都 天恩 东张 德旺 江兜
港头 虞阳育才 沙埔 六一 玉南 荣昌 民乐
上迳 梧岗高厝 高岭 海瑶 华南 瑟江 嘉儒
侨心 东瀚 祖钦 梧瑞 三山 龙西 海口 侨中
占阳 芦华 锦江 龙东
下午(中学):职技校 上苍 临江 洪宽 一中 龙华 融城 二中
元洪 三中 元载 康辉 宏路 进修校
五、上交材料
1、《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汇总表》一式两份,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中级、初级分开填报。可作学校公示用。
2、《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人员过渡登记表》填写后打印三份,教师签名学校盖章。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岗位聘任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盖章签名)。
4、材料顺序:每个人按《登记表》三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岗位聘任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校先按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从高级、中级、初级顺序,再按照每一级现聘职务岗位等级从高到低顺序排列。
5、岗位聘任书复印要求:①、主页和最后一次聘期的相关页面。
六、《登记表》有关内容填写说明
任教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
任教学科:按实际任教学科。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中学高级教师和小中高--→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幼儿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幼儿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幼儿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过渡前加填资格上的“学科”,过渡后不加填“学科”。
现聘与所聘专业技术职务:过渡前按聘任书,过渡后对应职务同上,“现聘专业技术职务”加填聘任书上的“学科”,“所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加填聘任书上的“学科”。
聘任时间:按聘任书上最后一次聘期:如:2012.05-2013.08
或2011.09-2013.08等。
专业技术职务对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高级教师对应有五级至七级;一级教师对应有八级至十级;二级教师对应有十一级和十二级;三级教师对应十三级。直接填写如:九级
福清市公务员局
福清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