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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清龙西中学教师职称竞聘评价实施细则(龙西[2012]37号)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1354时间:2012-10-19

 

福清龙西中学
 
龙西[2012]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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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09]133号《福清市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职务竞聘评价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教师职务竞聘评价标准和实施细则如下(说明:本次聘用工作考核期限为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考核将以此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为依据,以下所述的三年均指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
一、学历与资历(30分)
(一)学历(9分)
学历不达标,但已通过高等院校进修4-6门课程考试得3分,专科毕业得5分;本科毕业得7分;研究生及以上毕业得9分。
以上均以毕业证书为证,由办公室汇总为准。竞聘者的最后学历必须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资历(21分,不包括加分)
1、教龄(18分):
教龄每年0.6分(得分公式为0.6 ÷ 12×教龄总月数);非教龄的工龄每年0.2分(得分公式为0.2 ÷ 12×非教龄的工龄总月数)。每满10年加1分,20年加2分,30年加3分(按实年计算)。
教龄分与非教龄的工龄分可累计,但不得重复计分。
2、职称(3分,不包括加分):
具有高级任职资格计3分,高级任职资格每满一年加0.3分(聘任得分公式为0.3÷ 12×聘任期总月数);具备中级任职资格得2分,中级任职资格每满一年加0.2分(聘任得分公式为0.2÷ 12×聘任期总月数)。
就低竞聘时资格分可就高计算,同时高一级任职分与低一级任职分可合并计算。同一级竞聘时,低一级任职分不能计算。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不定等次者,当年任职分按零分计算。
本项得分以办公室根据原始档案汇总为准。
二、考勤(10分)
1、三年时间准时上下班,出满勤者得10分;
2、病假(属住院期间或特殊病种除外)每天扣0.1分(法定假期除外)。当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请病假累计满二十天后开始扣分;
3、事假每天扣0.3分(法定假期除外);
4、旷课(旷工)每节(每天)扣2分;
5、根据学校点名或抽查登记,各类考勤每迟到或早退1次扣0.2分。
学校将以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中此项得分平均值作为教师考勤分数。本项分数可计负分,可在零分基础上依据三年实际考勤情况扣至负分。
三、教育、教学工作(70分)
(一)教学工作量(12分)
1、课时量(10分)
(1)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10—16节。以学校年度考核中教学工作量为标准,计算公式为:三年的年度考核工作量平均分×10÷12=课时量得分。
(2)专任教师兼任职员工作或职员兼任教师工作,其教学满工作量标准为同学科专任教师的2 / 3。校级领导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 / 3,其他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任课时数达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 / 2,为满工作量。
三学年平均每周超工作量(指不拿代课补贴和代课金的)1节加0.5分,最高只能得12分;三学年平均不足工作量1节扣0.5分。
本项得分以年度考核表和教务处依据原始档案为证。
2、听课:2分
每学年听课节数达32节,并有听课笔记,得2分;少1节扣0. 5分,扣完为止。
本项得分以教务处依据原始听课及记录为证。
(二)备课、编写教案(3分)
1、每学期初能制定出所教学科的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教案精心设计,有特色,以学生为主,实用性强的为一等。
2、有备课、写教案,但以教为主的为二等。
3、备课欠认真,教案简单的为三等。
4、备课不认真,抄教案集,实用价值不大为四等,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年度考核表为与学校不定时教案检查记录依据,得分公式为:三年的年度考核中备课编写教案情况平均得分×3÷7,学校抽查记录无教案上课一次扣0.5分,抽查教案不合格一次扣0.25分。
(三)批改作业(3分)
1、能按教学大纲要求布置作业,批改认真、及时,有日期,有针对性评语。学生作业整洁、规范,错误有纠正的为一等。
2、有布置作业,及时批改,错误有纠正的为二等。
3、没按教学大纲布置作业,或任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作业批改不及时或有错误的为三等。
4、对不要求布置书面作业的学科教师,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为依据,得分公式为:年度考核表中批改作业情况平均得分×3÷5。
(四)授课(5分)
1、准时上、下课,上好每节课,课堂教学以学为主,教学设计科学,讲授内容准确、生动,学生主动参与,听课教师评价好,各学年学生反馈满意的为一等。
2、以上评价内容做得较好的为二等。
3、以上评价内容做得一般的为三等。
本项得分以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为依据,得分公式为:年度考核表中授课情况平均得分×5÷15。
(五)教学质量(16分)
1、成绩依据: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中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科目成绩情况。
2、得分公式为:该项三年平均得分×16÷8。
(六)公开课教学(3分,不包括加分部分)
1、完成学校规定的公开课教学任务(每学年开设一次)每年得1分;一学年中多次开课的只选取最高一次的级别计分。
2、承担全省及以上范围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加5分;
3、承担福州市级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加2分;
4、承担福清市级统一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加1分;
5、承担校际或校级范围组织的公开课教学,获好评者加0.5分。
近三学年公开课教学分可累加,最高不超过7分;同一课题,多次开课取最高一次的级别计分;市级以上统一组织的公开课以教育部门或教师进修院校相关文件为依据。
公开课教学得分以教务处存档教案(含课件)和教务处登记在案为证定分。
(七)履行职责(18分)
1、专任教师(18分,以下各项均封顶)
(1)指导、培养学生获奖:(6分,a、b只能选其一)
指导、培养学生参加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联办的活动。同年、同级、同类比赛取最高一人次计分,三年可累加。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一般为1名,若超过1名,得分由指导教师平分。指导、培养学生获奖若全部均为校级得奖,则总分最多只能为3分。
a、学科竞赛
国家级一等奖得6分,省级一等奖得5分,福州市级一等奖得3分,福清市级一等奖得2分,校级一等奖得1分。二、三等奖分别比一等奖降0.5分。
b、体、图、音“三小”作品及各种技能竞赛
获国家级第一名得6分,省级第一名得5分,福州市级第一名得3分,福清市级第一名得2分,校级第一名得1分。第二、三名分别比第一名降0.5分。
本项以获奖证书、各处室记载存档共同为证定分。
(2)班主任工作及其他工作(9分,当年量化a、b、c只能选其一计分)
a、担任年段长、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工作每年得分公式为:当年的年度考核表中班主任工作得分×2÷7;年段长工作每年得分公式为:当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年段长情况)得分×2÷7;当年年段长与班主任兼任者,取分数高计,。被评为福清市级以上先进单位(包括先进团支部)或文明单位加2分;被评为校级先进单位(包括先进团支部)加1分;三年可累加。以获奖证书、政教处记载共同为证。
b、中层以上行政干部,教研组长,百人以上寄宿生的生活管理员,组织兴趣小组正常开展课外活动的体育、音乐、美术教师,从事电教、实验、劳动技术课教师,其每年得分公式如下:当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得分×1.5÷7。所辖部门集体或组织的活动被评为福清市级以上相关业务部门的单项先进每年加2分;被评为校级单项先进每年加1分。
c、承担综合实践活动和其他活动。
经学校批准组织学生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承担指导一个以上兴趣小组活动,有任务、计划、总结,活动正常,培养学生兴趣,发展个性、特长,成绩显著的,其得分公式为: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中承担课外活动和其他活动情况平均得分=该项得分。
a、b、c三项中当年有兼任者取分数高计。
本项以年度考核表、原始材料、获奖证书和各处室存档为证定分。
(3)指导教科研课题研究或培养教师(3分,a、b 、c只能选其一)
a、承担指导本校实习生,进行教育教学活动获得好评,教务处认定的,每年得0.5分。
b、培养新教师的指导教师(有聘书或学校备案),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使受培养的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每年得0.5分。
c、培养骨干教师的指导教师(有学校备案),能较好履行指导培养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订立师徒合同,使受培养的教师成为学校学科带头人, 每年得1分。
d、所培养的骨干教师在教育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国家级、省级、福州市级课堂教学评优活动或教科研课题研究中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加5、3、2分。
e、能在教育相关部门教育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福清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介绍教育教学经验,反映效果好的,得到相关部门认可备案,每场加1分;校级每场加0.5分。
本项以年度考核表、原始材料和各处室记录为证定分。
2、兼任校党政管理工作的中层及以上行政人员。
兼任校党政管理工作的中层及以上行政人员既可按上述专任教师的标准评价,也可按下列标准评价,但只能选其一。
(1)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做好党政管理工作,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强、工作实绩显著,校级领导所辖单位或工作曾在地市级以上获奖,处室干部及行政人员所辖单位或专项工作活动曾在县市级以上获奖,为一等。
(2)能履行岗位职责、政策水平高,管理能力较强,取得一定成绩的,为为二等。
(3)能履行岗位职责,为三等。
(4)因渎职造成学校或部门工作出现较大失误、教工意见多,视情扣分,直至该项不给分。
本项以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得分为依据,其得分公式如下: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中党政及其他工作情况得分×18÷7。
(八)辅导、转化特殊生(4分)
1、学期初定出辅导转化对象,有辅导转化措施、工作记录及总结,辅导转化效果好的,为一等。
2、有做工作,但材料不完整,效果一般,为二等。
3、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受学校及以上批评,此项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为依据,得分公式=年度考核表中辅导差生情况平均得分。
(九)教科研工作(6分)
积极参加教研组、备课组举行的各项教科研活动的得分公式为:三年的年度考核表中教科研工作平均得分×6÷4=此项得分。
本项得分以原始材料和教务处原始记载为证定分。
四、年度考核(4分)
2008—2009、2009—2010、2010—2011等三个学年度任职考核均为合格得3.8分,有一学年度以上考核优秀,其余学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得4分。
任职考核有1年是基本称职或不参加考核,或参加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本学年度不得分;三年中有一次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该项按零分计算。
本项得分以办公室原始记载定分。
五、撰写发表教育教学经验总结、论文、论著等(3分),有封项3分
近三学年,联系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限独立撰写或第一作者:
    1、在国家CN级本学科杂志上发表,得3分。
    2、在省CN级的教育刊物上(增刊号、学报除外)发表,得2分。
    3、在福州市级汇编,得1.5分。
    4、在福清市级汇编,得1分。
    5、在校(含中心校)级汇编,得0.5分。
    (同年发表论文,取最高级别给予计分)
本项由评委以三年年度考核表的此项原始登记、原始材料、证书为依据,按上述方式量化得分。
六、个人获奖情况(3分)
1、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3分。
2、获省教育厅,福州市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2分。
3、获福州市教育局,福清市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5分。
4、获福清市教育局,龙田镇党委、政府综合性表彰者得1分。
5、获校级综合性表彰者,得0.5分。
说明:
1、综合性表彰指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先进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十佳教师、名师、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精神文明积极分子等表彰。获福清市级以上(含市级)主管部门教育、教学方面的单项奖按同级综合性表彰降低一级计分。
2、同年度、同项多级表彰,均不重复计分,只取最高分。
本项以证书、学校记载定分。
附则:
1、除第一项外,二至六项对教育工作的考核,以近三学年的时间为界限。本轮竞聘上岗,考核期限为2008年9月1日——2011年8月31日止。
2、评价标准第二项可计负分,其他不计负分。
3、竞聘教师得分必须高80分,学校才能聘任其为中级或高级职务。
4、本评价实施细则中所谓“xx以上”、“大于、多于、高于xx以上”者,均含本数或本级;所谓“xx以下”、“小于、少于、低于xx以上”者,均不含本数或本级。
5、本评价实施细则经校务会议研究制订后,经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实施,由学校党政工领导联席会议负责解释。(2012年10月17日晚教代会表决通过)
6、本评价实施细则只适用于本轮竞聘。
 
 
 
 
                                               福清龙西中学
201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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