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升降国旗的有关规定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1525时间:2010-12-29
为了更好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根据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每周星期一早晨9:40~10:00举行升旗仪式,全体行政、年段长、班主任、学生参加。
二、升旗仪式即将举行前,奏运动员进行曲,师生们听到乐曲,必须马上到操场集合,并且要做到静、齐、快。
三、全体师生都要严肃对待升旗仪式,服饰要整齐大方,不穿拖鞋,立正、行注目礼。
四、升旗时,班主任都要站在班级队列的前面,到场的教师都要站到学生队列的前面。教师必须起到示范的作用。
五、升旗仪式由政教处主持,《国旗下讲话》由行政领导轮流进行,到场的师生必须认真聆听。
六、举行升旗仪式时,不准随意走动。校园内任何师生听到国歌乐曲都得原地站立,面向国旗升起的方向,直至升旗仪式结束。
七、每学年团委负责组织培训升旗手若干名,确保升旗手动作准确、规范。
八、升旗仪式严格按程序进行:①旗手就位→②升旗仪式开始,全体师生肃立→③出旗→④奏国歌,升旗→⑤国旗下讲话→⑥升旗仪式结束,全体师生退场。
九、每周星期五下午下课后由护旗手负责降下国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