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通知
作者:龙西中学来源:本站阅读:4979时间:2012-11-13
中共福清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文件
融文明办[2012]12号
各镇(街)党委(工委)、市直各口党委:
自2008年中央文明办部署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条”、“块”联动,精心组织推荐了一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敬业奉献、诚实守信、孝老爱亲的好人好事,先后涌现出黎本宣、翁凡、陈礼善、薛建波等一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展示了我市干部群众勤劳敬业、团结友善、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发挥了引领道德风尚的积极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反响。为继续组织开展好我市“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被推荐人资格。“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中的“身边好人”分为五个类别: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
“身边好人”的基本要求: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或者群体;其事迹令人感动,身边群众认可度高;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过的,可优先入选。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助人为乐好人: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
(2)见义勇为好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诚实守信好人: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4)敬业奉献好人: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5)孝老爱亲好人: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二、推荐程序
1、各党委对本系统的被推荐人,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其身边干部群众的意见,进行事迹审核,确保好人事迹的真实性。
2、各党委将拟推荐的“身边好人”及时报送至市委文明办,同时提供以下3种材料:(1)文字材料。文档标题格式:“(推荐类别)+省+姓名:事迹简述”。事迹材料控制在1500字左右,语言要平实、不要空话套话,一律用第三人称。具体写法可参照中国文明网上已经推出的身边好人。(2)电子照片。提供1-2张被推荐人的照片,登记照、生活照、工作照均可,须为jpg或jpeg格式。(3)填写《推荐表》。内容包括:被推荐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单位及职务、政治面貌、文化程度、曾获主要奖励、200字事迹简介。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实施。各镇街、市直各党委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挖掘,精心提炼,每月推荐上报一次最新涌现的身边好人典型事迹;同时要组织、发动好干部群众参与中国文明网、福建文明风网站推荐、投票和评议活动,发挥好“身边好人”的典型示范和带头引领作用。各部门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的情况将纳入评选各级文明单位(村镇、学校)的考核内容。
2、严格评审标准。要重点围绕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推荐身边好人,好人事迹要感人、影响要广泛、民意要认同,确保推荐出可信、可敬、可亲、可学,经得起时间检验的“身边好人”。
3、加大宣传力度。市属新闻媒体要继续加强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宣传报道力度,持续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各镇街、市直各党委要通过宣传栏、单位网站等阵地,加强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宣传,介绍活动背景,公布推荐方式,宣传“好人”事迹。
联系电话:85222370;邮箱:fqwmb@163.com
附件:
1、福州市“身边好人”推荐表
中共福清市委文明办
2012年10月22日
附件1
福州市“身边好人”推荐表
类别:
说明:1、类别分5类: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
2、相片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格式为JPG,宽度不超过500像素;
3、推荐单位意见须加盖推荐单位印章和市委文明办印章;
4、本表后需另附1000字以上详细事迹,要提炼出精彩标题;佐证事迹的生活场景照可附在事迹后。
